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英文名: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科技学院。证书种类◆◆■★★: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第五条 学校简介■◆◆:长沙科技学院(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体,文■★◆■、理、管、法多学科融合发展的新型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立足长沙,服务湖南,辐射全国★◆,致力于培养服务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学校设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智慧交通与运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与材料科学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学院,构建了以工学为核心、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的育人路径,紧密对接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智慧交通★◆■■、数字档案和数字经济等先进产业集群■★◆★,打造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实践能力,实现“教以成人,学以致用★◆◆★◆”的教育目标。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与数字技术,学校重点建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智慧交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数字档案等特色专业和特色方向◆★,紧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与◆◆◆★“智慧教育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5个省级研发平台深度合作,汇聚了一支以教授、博士为核心的师资队伍,并聘请院士及知名学者组建学术委员会与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教学科研提供高端智力支持。秉承“明德至公,笃行开新”的校训,学校以“强基础、重应用、高水平、国际化”为发展导向,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为科技强国战略与地方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与智力支撑◆◆■◆。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以服务地方经济和就业为导向,优化招生结构,加大理工科招生比例◆◆■■,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贫困或录取享有度低的省(市、区)。第十三条 学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6个,招生专业名称、专业方向、所在学院、学制、学费标准、选科要求等详见附件1◆■★■。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见附表1,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2025年上报湖南省发改委备案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具体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十九条 学校对各考生相关科目、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按规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无特殊要求,统招本科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再次排名。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第二十一条 学校转专业规定:按《长沙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学生对转专业的需求。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政策执行,学生工作处会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学生助学贷款在学校的相关事宜;勤工俭学◆★★★:学校每年在校内为学生提供适量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需求向用人部门提出勤工俭学申请■◆,经批准后利用课余时间上岗,根据学校各二级职能部门需求人数设置岗位;学校奖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主要有校长特别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考研录取奖励等★★★◆■■,具体细则详见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凯发网址官方最新地址、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如考生高考体检报告若已标注★■★◆■“色盲/色弱”,不建议报考我校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第二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长沙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